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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子女入托管理费须知
日期:2014年10月20日 00:00    作者:   来源:
 

一、报销范围:仅限在我校从未分配过住房,独生子女在校外入园的在职职工。(需提供校房产科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本人工作证和独生子女证)

二、报销内容及金额:只报入托费中的管理费或保教费部分,报销金额以幼儿园开具的正规发票中所写的管理费或保教费金额为准。但最高不超过每月270元,每人每年可报6个月。(注:发票仅限当年)

三、审核单位:校计生办

四、审核报销时间

上半年:61---15

    下半年:121---15日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以计生办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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